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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9 09:55:02  浏览:958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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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规定

山东省政府


山东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规定
山东省政府


(1990年12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修订印发)


为了贯彻实施中央提出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快山东半岛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扩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权限。在山东半岛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日照七市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凡属符合国家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生产性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以
及外汇收支不需要省综合平衡,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市自行审批;其他市地的项目审批权限为二千万美元以下;省外贸局、省冶金工业总公司项目审批权限为三千万美元以下。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批的项目,均需报省经贸委、计委、经委等有
关部门备案。
利用外资和技术引进项目,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审定立项,由省经贸委纳入“对外项目库”,分批对外公布,有些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二、外商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投资开办的生产性企业,凡属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以及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经财政部批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不具备前款减征条件,但是属于下列行业(包括科研项目)的,经批准,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打八折计算征税:
(一)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二)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三)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四)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五)农业、林业、牧业、养殖业及其加工工业;
(六)建筑业。
外商投资上述项目免缴地方所得税。
三、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现有企业(包括经批准的乡镇和村办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进口国内暂不能生产或不能保证供应的关键设备、仪器仪表和其他必需器材;农村为安排发展出口农业产品加工项目所进口的种子、种苗、种畜、饲料、动植物保护药物、耕作、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
机具以及其他必需的技术设备,不论外汇来源,在规定期限内,免征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
对已进口但闲置不用的设备,征得海关同意并经省经委批准立项纳入技改计划,允许合理转让,享受进口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的优惠待遇。
四、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投资总额内进口生产用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建厂(场)以及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企业自用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投资的外商及国外技职人员进口安家物品和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免缴关税和工商统一税。除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外,外商投资企业产
品出口免缴出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其产品出口合同,需要进口(包括国家限制进口)的机械设备、生产用的车辆、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免领进口许可证,由海关实行监管,凭企业合同或者进出口合同验放。
五、直接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安排的项目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货运车辆以及建厂(场)和安装、加固机器设备所必须进口的材料,免征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利用上述贷款
投资的项目免征建筑税。经批准,可先还贷,后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用产品税、增值税归还贷款;新增的出口创汇可先还贷,后分成。
利用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以及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信贷、对外发行债券、股票和经营外汇投资业务的金融组织的外汇贷款,可视同利用外资,享受减免关税优惠。
六、鼓励对外商品贸易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由省经贸委出具证明,对技贸结合进口的物资、物品,给予以下税收优惠:对需要进口成套的散件,其进口关税不按整机,减按零部件税率征税;对于零部件在税则中没有单列税率的,减按整机税率的三分之二计征,进口环节的产品税或增值
税减按该产品应纳税额的60%计征。
七、为减少进口、发展出口,对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随附的关键设备和进行消化吸收所需进口的软件和样机,分别由省经贸委和经委出具证明,免征或减征进口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消化吸收产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经鉴定,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由税务机关批准,给予
减免一到三年产品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期满后,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继续给予减免税照顾。
八、鼓励采取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方式改造老企业。国营、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可以用现有的场地、厂房、设备、工业产权和自有资金,以及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作为出资,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也可以将厂房、设备、场地使用权,出租、承包、出售给外国投资者。
九、经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国内投资部分纳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所需信贷资金纳入年度计划。经省人民银行批准,也可由企业发行债券、股票,多方筹集资金。
十、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凡属国内紧缺、需要进口的,其性能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价格和交货期适宜的,经批准,可以实行进口替代,国内用户优先选用,并允许收取全部或部分外汇。
十一、积极发展技术出口,以技术出口带动设备出口,经省计委、经贸委、科委和省外汇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国家计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出口所收外汇实行全额留成。机构设备生产企业可从出口所得人民币或外汇中提取一定比例给技术研制单位,数额多少,由双方商定。
十二、鼓励企业、团体、个人利用各种渠道和海外关系,介绍或承办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积极开拓民间劳务出口渠道。经批准,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各市可成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分公司,委托有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对外签约。
十三、积极发展与内地省市多种形式的联营和合作,开办出口代理业务,扩大产品出口。由内地省市提供货源出口的,分成的外汇全部留给供货单位。
十四、在青岛、烟台、威海三个港口开展国际转口贸易,允许外国货物免税进出,但须存放在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内,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
十五、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省辖地级市、省外贸公司、工贸公司、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和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料件一次加工后不能直接出口的,经海关特许,可实行多次保税;对不具备建立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条件的经营加工单位,可区别不同情况,
实行“全额保税、内销补税”、“全额征税、多退少补”或“全额征税、返销退税”。
十六、省和各市地成立外汇调剂机构。各类留成外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以及准许调剂的其他外汇,都可以通过外汇调剂中心相互调剂。
十七、经批准,国外金融组织,可在经济开放区的省辖地级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建立中外合资银行。上述金融机构,可参与国内证券交易、同行业资金拆借以及开展信托投资、租赁业务。
十八、经国家批准,可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日照市划出一定区域,设立出口加工区或专业工业区。
十九、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出让、转让。允许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指定的地块承租和成片开发、利用、经营。对出让、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抵押、出租、赠与、交换及继承。可以地块和地面建筑物作股本举办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
二十、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在国内外招聘。
二十一、鼓励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来我省承包某些科研设计单位、科研课题,同我省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攻关,共同开发出口新产品。对重大科研项目实行国内外公开招标。对合作研究和承包科研单位、科研项目所需进口的分析、测试、检查、计量、仪器(表)及其配套设备和
附件、大中小及微型计算机系统等,均免征关税和产品税。
二十二、省在香港、美国、西欧等地的国际经济贸易中心城市设立综合性经贸机构。经批准,有对外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和企业集团,可在境外设立贸易机构;各类企业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和事业性经济实体,可到境外投资兴办非贸易性企业。
二十三、奖励引荐外商投资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的有功人员。项目投产获利后,给予引荐者一次性奖励,确认为填补省内空白的高技术项目给予重奖,奖金数额由企业自定。引荐者属华侨、港澳台同胞,符合就业条件的亲属,可优先安排其亲属就业。
二十四、台湾投资者山东境内投资适用本规定。
二十五、本规定由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编者注:1988年5月10日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规定》废止。)



199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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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4号)
 

《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国务院审查批准,现予发布。

总理 李鹏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自1985年对建国以来至1984年国务院(含政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以来,客观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对清理法规的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对那次清理后继续有效的286件行政法规(已扣除1988年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涉外法规的通知中决定予以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行政法规,同时增加1985年发布的行政法规)、那次清理中遗漏的33件行政法规和1986年至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365件行政法规共计684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这次清理,并经国务院法制局逐件复核,国务院决定予以废止(含自行失效)的21件,其中:已制定新的相应法律或者由新的行政法规代替而应予废止的13件;由于调整对象消失、适用期限已过或者对某一特定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具体规定已经过时而自行失效的8件。过去根据这些行政法规对有关问题作出的处理仍然有效。

此外,1986年至1993年公布的法律和发布的行政法规已明令废止86件行政法规,为了使各地区各部门全面了解已废止的行政法规的情况,便于工作,现将这些已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一并附后。

附件:一、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予以废止或者自行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21件)

附件:二、1986年至1993年公布的法律和发布的行政法规已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86件)



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予以废止或者自行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

(21件)

 

一、已制定新的相应法律或者由新的行政法规代替而予以废止的13件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 关于劳动争议解 1950年11月 已被1993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决程序的规定16日政务院批准 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代替。

1950年11月26日

劳动部发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批准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急性传染病管理 1978年9月20日 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经通过并公布条例 卫生部发布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9年7月31日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标准化管理条例 国务院发布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 关于地名命名、 1979年12月25日 已被1986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地名

更名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发布 管理条例》代替。

5 关于推动经济联 1980年7月1日 已被1986年3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

合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发布 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

》代替。

6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0年12月10日 已被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

个人所得税法施 国务院批准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代替

行细则 1980年12月14日 。

财政部发布

7 关于加强基本建 1981年3月3日 已被1986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控制固

设计划管理,控 国务院发布 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定》代替。

制基本建设规模

的若干规定

8 关于实行工业生 国家经济委员 已被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

产经济责任制若 会、国务院体制 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干问题的暂行规 改革办公室、国 》代替。

定 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国家劳

动总局、中国人

民银行、中华全

国总工会制定

1981年11月11日

国务院批转

9 关于全国性专业 1982年3月16日 已被1988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

公司管理体制的 国务院发布 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1989年8月

暂行规定 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

整顿公司的决定》代替。

10 关于制止乱涨生 1983年7月26日 已被1988年1月11日国务院发布的《重要

产资料价格的若 国务院发布 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干规定 和《计划外生产资料全国统一最高限价暂

行管理办法》代替。

11 关于进一步扩大 1984年5月10日 已被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

国营工业企业自 国务院发布 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代替

主权的暂行规定 。

12 关于增强大中型 国家经济委员会 已被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

国营工业企业活 、国家经济体制 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代替

力若干问题的暂 改革委员会制定 。

行规定 1985年9月11日

国务院批转

13 关于深化企业改 1986年12月5日 已被1990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

革增强企业活力 国务院发布 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的若干规定 1991年9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2年

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代替。

 

二、由于调整对象消失、适用期限已过或者对某一特定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具体规定已经过时而自行失效的8件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说明

1 复员建设军人安 1954年10月23日 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置暂行办法 国务院批准发布

2 关于燃料电力凭 国家计划委员会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证定量供应办法 等部门制定1978

年1月9日国务院

批转

3 关于加强现有工 国家经济委员会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业交通企业挖潜 、国家计划委员

、革新、改造工 会、财政部制定

作的暂行办法 1980年6月21日

国务院批转

4 关于社队企业贯 1981年5月4日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彻国民经济调整 国务院发布

方针的若干规定

5 关于人造板分配 国家计划委员会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的暂行办法 、国家经济委员

会制定

1982年2月13日

国务院批转

6 关于城镇劳动者 1983年4月13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合作经营的若干 国务院发布

规定

7 边境小额贸易暂 1984年12月15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行管理办法 国务院批准

1984年12月20日

对外经济贸易部

发布

8 国家优质产品评 1987年3月28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选条例 国务院批准

1987年4月10日

国家经济委员会

发布

 

1986年至1993年公布的法律和发布的行政法规已明令废止的

行政法规目录(86件)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关及日期 废止年度 说明

1 婚姻登记办法 1980年10月23日 1986年 被1985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批准 (3件) 、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

1980年11月11日 的《婚姻登记办法》明令废止

民政部发布 。

2 村镇建房用地管 1982年2月13日 被1986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

理条例 国务院发布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令废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6年11月18日 被1986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发布

关于各国驻华外 国务院发布 、1986年12月1日海关总署发

交代表机关、外 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

交官进出口物品 署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

的规定 人员进出境物品的规定》明令

废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1年4月18日 1987年 被1987年1月22日全国人大常

暂行海关法 政务院发布 (17件) 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法》明令废止。

5 城市旅栈业暂行 1951年6月30日 被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

管理规则 政务院批准 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的

1951年8月15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明令

公安部发布 废止。

6 关于处理义务兵 1958年3月17日 被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

退伍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发布 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明

令废止。

7 关于中小型化工 国家经委等部门 被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企业安全生产管 制定 1961年 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理规定 1月28日国务院 例》明令废止。

批转

8 化学危险物品储 国家经委等部门 被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存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 1961年 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1月28日国务院 例》明令废止。

批转

9 化学危险物品凭 国家经委等部门 被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证经营采购暂行 制定 1961年 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办法 1月28日国务院 例》明令废止。

批转

10 铁路危险物品运 国家经委等部门 被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输规则 制定 1961年 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1月28日国务院 例》明令废止。

批转

11 化学易燃物品防 国家经委等部门 被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火管理规则 制定 1961年 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1月28日国务院 例》明令废止。

批转

12 关于违反爆炸、 国家经委等部门 被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易燃物品管理规 制定 1961年 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

则处罚暂行办法 1月28日国务院 例》明令废止。

批转

13 麻醉药品管理条 1978年9月13日 被1987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

例 国务院发布 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明令

废止。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79年6月30日 被1987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

优质产品奖励条 国务院批准 、1987年4月10日国家经委发

例 1979年6月30日 布的《国家优质产品评选条例

国家经委发布 》明令废止。

15 兽药管理暂行条 农业部制定 被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发布

例 1980年8月26日 的《兽药管理条例》明令废止

国务院批转 。

16 国家行政机关公 1981年2月27日 被1987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

文处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 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发布 处理办法》明令废止。

17 中国银行办理中 1981年3月13日 被1987年4月7日国务院批准、

外合资经营企业 国务院批准 1987年4月24日中国银行发布

贷款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发布 的《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

贷款办法》明令废止。

18 广告管理暂行条 1982年2月6日 被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

例 国务院发布 的《广告管理条例》明令废止



19 物价管理暂行条 1982年8月6日 被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发布

例 国务院发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

条例》明令废止。

20 建筑税征收暂行 1983年9月20日 被1987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

办法 国务院发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

行条例》明令废止。

21 革命烈士家属革 1950年12月11日 1988年 被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

命军人家属优待 政务院批准 (18件) 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令

暂行条例 内务部发布 废止。

22 革命残废军人优 1950年12月11日 被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

待怃恤暂行条例 政务院批准 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令

内务部发布 废止。

23 技术引进合同审 1985年8月26日 被1987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

批办法 国务院批准 、1988年1月20日对外经济贸

1985年9月18日 易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经贸部发布 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

则》明令废止。

24 革命军人牺牲、 1950年12月11日 被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

病故褒恤暂行条 政务院批准 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令

例 内务部发布 废止。

25 民兵民工伤亡抚 1950年12月11日 被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

恤暂行条例 政务院批准 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令

内务部发布 废止。

26 保守国家机密暂 1951年6月1日 被198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

行条例 政务院第87次 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

政务会议通过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令废

1951年6月7日 止。

中央人民政府

主席批准

1951年6月8日

政务院发布

27 《中华人民共和 1953年1月2日 被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

国劳动保险条例 政务院修正发布 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中有关女工人 明令废止。

、女职员生育待

遇的规定

28 关于女工作人员 1955年4月26日 被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

生产假期的通知 国务院发布 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明令废止。

29 城市交通规则 1955年6月21日 被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

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

1955年8月6日 理条例》明令废止。

公安部发布

30 全国地质资料汇 1963年5月30日 被1988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

交办法 国务院批准 、1988年7月1日地矿部发布的

地质部发布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明令废止。

31 关于发布地震预 国家地震局制定 被1988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

报的暂行规定 1977年8月2日 1988年8月9日国家地震局发布

国务院批转 的《发布地震预报规定》明令

废止。

32 关于实行现金管 1977年11月28日 被1988年9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

理的决定 国务院发布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令废

止。

33 中外合资经营企 1980年7月26日 被1988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

业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

记管理条例》明令废止。

34 关于高等教育自 教育部制定 被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

学考试试行办法 1981年1月13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国务院批转 》明令废止。

35 工商企业登记管 1982年8月9日 被1988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

理条例 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

记管理条例》明令废止。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83年3月10日 被1988年1月3日国务院批准修

商标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发布 订、1988年1月13日国家工商

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标法实施细则》明令废止。37 公司登记管理暂 1985年8月14日 被1988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

行规定 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

1985年8月25日 记管理条例》明令废止。

国家工商局发布

38 关于审计工作的 1985年8月29日 被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

暂行规定 国务院发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

》明令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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