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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6:22:52  浏览:832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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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州市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城市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规划区内从事各类园林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园林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含城市道路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地以及行道树绿化工程)、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小区绿地等。
第三条 福州市园林局主管园林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林业、城市管理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下列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干扰监理单位正常工作;
(二)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
(三)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四)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应当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五)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报福州市园林局备案。
第五条 勘察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二)做好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
(三)应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四)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二)不得违法转包、分包工程;
(三)应建立质量责任制,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四)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不得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五)应当对施工质量组织检验,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市园林局检查、验收;
(六)工程竣工应符合法规、规范规定的竣工条件,达到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并向建设单位和市园林局提交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七条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其中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绿化工程实行养管制度,养管期一年。保修期和养管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监理责任。
(二)制定完整的监理计划,及时、真实记载监理日记,保证监理档案真实、齐全;
(三)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查和联合验收制度,及时核查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
(四)发现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或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组织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参加或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验收真实、准确,手续完善、合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在园林建设工程开工前七日持有关文件和资料到市园林局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市园林局在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向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监督交底。
第十条 市园林局应当对园林建设工程及时组织监督检查:
(一)核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建工程的资格;
(二)监督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部位、工序的施工操作执行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核验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质量;
(四)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搜集、整理情况;
(五)对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市园林局对园林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时应有书面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 市园林局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发现竣工验收过程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扰。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七日前,书面通知市园林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市园林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核查并组织实地核验,符合规定要求的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园林建设工程存在质量缺陷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园林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五月二十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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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核酸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


卫法监发[2002]27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核酸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的评审工作,现将核酸类保健食品评审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核酸类保健食品系指以核酸(DNA或RNA)为原料,辅以
相应的协调物质,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申报核酸类保健食品,除按《卫生部保健食品申报与受理
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产品配方及配方依据中应明确所用核酸的具体成份名称、
来源、含量;
2、 与所申报功能直接相关的科学文献依据;
3、 企业标准中应明确标出所用核酸各成份的含量、纯度和相
应的定性、定量检测方法以及质量标准;
4、 提供所用核酸原料的详细生产工艺(包括加工助剂名称、
用量);
5、 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核酸原料的纯度检测报告。
三、不得以单一的DNA或RNA作为原料申报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中所使用的核酸,其单一原料纯度应大于80%。
五、核酸类保健食品的功能申报范围暂限定为免疫调节功能。
如申报其他功能,需向卫生部提交申请并纳入审批范围后,方可申报。
六、 核酸类保健食品按照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方法进
行保健功能学评价试验时,除按推荐摄入量规定倍数设立高、中、低三个剂量组,还需增设中剂量配料对照组(产品除核酸外的所有其他配料),当试验结果评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该产品方可以核酸作为功效成份进行标注:
1、 配料组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无效,样品组与空白对照组、配
料组比较有效;
2、 配料组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有效,样品组与配料组比较实验
结果有统计学显著性差异。
七、 核酸类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中功效成份一项,应当根据
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实测值,明确标出产品中具体核酸成份的含量。
八、 核酸类保健食品,其核酸成份的每日推荐食用量为0.6g-
1.2g。
九、 所有保健食品均不得以“核酸”命名。
十、 核酸类保健食品说明书及标签中的“不适宜人群”除按
保健食品相关规定标注外,应明确标注出“痛风患者”。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4)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推进结构调整,使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有所缓解,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必须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煤电油运供求仍然相当紧张。为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确保安全有序供电,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保有限,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切实做好有序供电、限电。各地区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预案,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口向,确保农业生产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正常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高科技等优势企业用电的合理需要。对其他用电单位,分类排队,区别对待,特定不同负荷水平下的拉限电序位表。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保证用电;对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要实行严格的错峰、避峰和限电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布局 高污染的企业要停止供电;对不适宜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企业,应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安排停工休假和设备检修。
加大移峰填谷力度。在普遍实行峰谷电价的基础上,供电紧张地区要进一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充分利用低谷时段的电能潜力。除了用电负荷大的工业企业外,对普通工业、商业等领域也要推行峰谷电价。为鼓励电厂和电网适应移峰填谷的需要,要尽快实行电厂上网峰谷电价,并与用电侧峰谷电价联动,引导均衡用电和科学用电。各地区要积极筹措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培训,支持节电产品研究开发、用户节电技术改造、实行可中断负荷的补贴、电网企业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等。
二、区别对待,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电力供求
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根据区别对待原则,适当提高电力价格。农业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提高;居民用电价格适当提高,由各地区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确定;电解铝、烧碱、钢铁、水泥、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价格多提;电力供应紧张、煤价上涨较多、用户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多提,其他地区少提。电价调整的具体方案另行下达。
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电价调整后,电煤价格不分重点合同内外,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已签订的重点电煤订货合同,煤炭企业必须继续履行并保证优先供货,铁路、交通部门苎运输上继续优先保证;同时尽快实施煤电价格严动机制。煤炭企业要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合理调整煤炭价格。发电企业要努力通过提高苎率、降低消耗,消化部分煤价上涨成本。如果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过高,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干预。
三、加强调度和协调,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能力
优化电力调度。各级电力调度尤其是区域电网调度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优化调度和做好短期电能交易工作,切实保严本区域电力供应。在保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加大跨区跨省的峰谷、丰枯余缺调剂力度,科学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挖掘现有发电机组和输电线路的潜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保证发输电设备正常运行。电力企业要合理安排发输电设备检修计划,避开用电高峰期修,加强设备维护和运行考核,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发输电设备正常运行,减少非计划停机等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利用率。妥善处理防洪与发电的关系。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要督促有水电装机的地区,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科学确定水库的汛限水位,优化用水调度,统筹安排防洪、灌溉和发电,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水力资源多发电。
四、切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
千方百计增加电煤库存。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继续做好煤炭资源、运输的协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增加重点电厂煤炭库存;尤其要做好沿海地区台风来临前的电煤抢运工作,保证重点电厂稳定运行。
做好运输保障工作。铁路部门要继续调整运输结构,加快车辆周转,突出重点急需,增加紧缺地区电煤运量。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作用,切实组织好车船调配和港口装卸工作。交通、公安等部门在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时,要建立煤炭运输快速通道,严禁重复检查、重复罚款,降低公路运输成本,对跨省应急运输车辆优先放行。
整治市场秩序和外部环境。各级煤炭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煤炭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要会同工商、质检、价格等部门,依法坚决打击违法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清理整顿煤炭运销环节的乱收费行为。公安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电力、输油管道等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电油运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加强高负荷作业卜的安全巡查,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在迎峰度夏来临前,安全临管局、电监会和有关部门要对煤炭、电力、石油、交通运输等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省级、地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订应对大型电网事故的应急预案。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要会同发电企业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反事故演习,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金融、通信、广播电视、医院和机场等重要单位要安装备用电源。
六、加快建设一批见效快的煤电油运项目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在建电力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多投产、早投产一些发电机组和输电线路。确保三峡水电站配套输变电工程、跨江输电线路等一批重点项目按期投产。加快在建煤矿建设进度,支持国有大矿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改造一批中小煤矿。按照规划和布局,对初步确定的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大中型煤矿,尽快实施改扩建,力争多增加产能产量。加快实施大秦、西延线等铁路工程建设,提高煤炭外运能力。加快秦皇岛、天津、日照港煤炭码头的扩能改造和南方港口接卸能力建设。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加快实施已经确定的炼油综合能力配套技术改造项目,尽快发挥已形成的原油加工能力。
七、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企业生产调度和运行管理,充分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组织开展节能监测和节电技术服务,今年要着力推进冶金、有色、电力、石化、建材等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夜景照明用电,提倡城市照明节约用电。党政机关、商场、商务楼、宾馆、饭店等要适当调高夏季空调温度,降低空调用电负荷。
八、做好当前运行调节与长远建设的衔接
要把努力解决当前煤电油运突出问题与搞好长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制定和实施煤电油运发展规划,加强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信息引导作用,防止盲目布局、无序投资建设煤电油运项目。要加快煤炭后续资源的勘探,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尽快再建成几个大型煤炭基地,通过改制重组形成若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各地区、各部门及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把缓解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矛盾和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及早发现、及时解决供需衔接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强化全局观念,搞好协调配合,自觉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加强省际、区域间协作,严禁地区封锁,维护市场的统一有序,切实做好煤电油运协调和电力迎峰度夏各项工作,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OO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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